週三17:30-18:15-泰帥老師 小小救生員班

開課日期:2026/02/04

招收年齡:4歲以上

課程堂數:11

課程費用:NT$ 16995

報名資訊

🟠請假及補課辦法
  1. 整學期每堂課皆出席並準時下水,將可獲得該學期全勤,全勤將可兌換全勤獎品。
  2. 請假方式:使用課程系統線上請假,請於課程表定時間開始『前24小時內』完成請假,24小時內請假將不予返還補課。
  3. 如因寶貝身體不適需臨時請假,請提供相關就醫證明直接來電或私訊汐游寶寶官方Line,行政老師會協助您處理。
  4. 課程系統將自動給予補課次數,家長於90天內可自行安排合適班級補課。
🟠 課程暫停保留辦法

如因特殊狀況需暫停課程可憑相關證明提出剩餘課程費用保留

  1. 保留復課期限為提出日期起三個月,需於期限內提出復課申請,逾期僅可依下述退款辦法辦理。
  2. 如保留後要辦理退款,將依提出保留日期以退費規定辦理。
  3. 保留費用退款申請限保留日起一年,逾期將不予退費。
🟠 退費辦法

參照「臺北市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」第9條修正如後,補習班學⽣繳納費⽤後離班者,應依下列規定退費:

  1. 學⽣於開課⽇前第60⽇以前提出退費申請者,應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⽤總額95%。但所收取之5%部分逾新臺幣1000元部分,仍應退還。
  2. 學⽣於開課⽇前第59⽇至實際開課⽇當天課程開始前提出退費申請者,應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⽤總額90%。但所收取之10%部分逾新臺幣1000元部分,仍應退還。
  3. 學⽣於實際開課⽇當天課程結束後,第2⽇(次)上課前(不含當次)提出退費申請者,應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⽤總額70%。
  4. 學⽣於第2⽇(次)上課後,且未達全期或總課程時數之三分之⼀期間內提出退費申請者,應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⽤總額之⼆分之⼀。
  5. 學⽣於達全期或總課程時數之三分之⼀以上期間提出退費申請者,所收取之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⽤得全數不予退還。
課程介紹

招收年齡:4歲以上

「小小救生員」課程,專為已有良好游泳基礎的孩子設計, 課程將透過實際操作與遊戲活動,培養水中自救與助人技巧,並增進水域安全知識,培養救生四式和踩水技能的進階課程,本課程為學員獨立下水上課。

***汐游寶寶保有上課日期和時間的更改權,請以最後公佈的資料為準。***